了解这些,轻松搞定技术合同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政策法规,技术合同经认定登记才能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为使各创新主体更好地享受各类科技优惠政策,技术交易卖方应到属地技术合同登记点做技术合同认定登记。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分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五大类,称为“五技合同”。
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02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是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是指许可方将现有的技术成果的使用权授予被许可方,被许可方向许可方支付约定许可费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许可合同包括、和其他技术许可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政策优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经认定登记的,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减免增值税。经认定登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具体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关于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合同各方当事人为境内的,签订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应由受托方进行认定登记,符合认定登记条件的可作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留存备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1.河北省科学技术厅《河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资金使用实施细则(暂行)》(冀科成市函〔2020〕65号)单项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合同实际技术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不足100万元的,按照实际技术交易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给予最高5%的补助,每项最高可补助100万元。其中,技术来源于京津的,单项技术转让或技术许可合同实际技术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技术交易额给予最高10%的补助,每项最高可补助100万元。2.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吸引京津科技成果在冀转移转化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138号)我省企业以技术转让方式吸纳京津技成果,单项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技术合同实际交易额给予最高10%的后补助,每项最高补助100万元。我省企业与中科院等京津大院大所、龙头企业合作,吸引转化科技成果的,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0万元。对高价值科技成果转化,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支持。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教育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科成市〔2019〕21号)按照科技服务合同金额最高50%对付创新券,使用“河北省大型科研仪器设备资源开放共享服务平台”的仪器设备按费用最高100%对付。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合同,可以作为企业资格认定过程中的重要依据。登记主体登录科学技术部政务服务平台官网(网址https://fuwu.most.gov.cn)进行用户实名认证。登记主体通过"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网址https://ctmht.chinatorch.org.cn/admin/login)完善注册信息,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登记主体申请登记技术合同。登记主体通过“全国技术合同管理与服务系统”上传技术合同及相关材料信息,提交登记机构审核。技术开发类:对完成药学、药效学、药理毒理及临床试验等全过程的医药研发工作所订立的合同,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技术开发合同规定的;凡订立的合同中,含有药学研发的,对药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稳定性等研究内容,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技术开发合同规定的:对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指国内及其它国家的国家标准)进行仿制,且对已有标准有所提高为目的所订立的合同;对已经上市药品的给药途径、剂型进行改变,切工艺上有质的改变为内容所订立的合同。技术转让类:当事人就生物、医药新品种转让与许可订立的合同。技术服务类:以药效学、药理毒理、临床试验以及药品安全性评价为内容所单独订立的合同。技术开发类:应有明确的功能需求调研及技术要求分析、技术架构的设计、程序编制、方案优化、成果测试与验收标准等内容;应有新的方案设计、新的技术集成、新的技术手段、新领域中的应用等技术创新内容的表述。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应当是明确的,所有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有的。技术转让类:设计计算机软件的转让合同,符合《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技术转让合同的条件,且明确转让计算机软甲所有权、办理软件著作权变更的,可以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技术服务类:利用受托方自有技术,将已有较为成熟的软件,适用到相应的硬件设备上、或系统集成中的合同;功能比较单一的网站系统软件编制合同;对核心技术并未有实质性、突破性变化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系统升级服务的合同(可含有调试、培训、维护等内容。但商品化软件售后服务除外);从事软件外包业务的,在委托方总体设计安排下,利用自有技术方案,进行软件编制的合同。技术开发类:合同要满足标的有新的特殊功能要求,单纯依靠常规技术手段无法实现的。新的功能需求、新的新的技术方案、技术架构设计等内容,并有相应的知识产权权属的约定。技术服务类:包括建设工程中,就装备设施、工艺、产品材料、生产线和成套设备的设计等订立的合同;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中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服务合同的工程总承包类合同: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做、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和技术措施,运用新技术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包括:高铁、城市轨道交通、智能化建筑工程、电厂、钢厂施工改造、污水处理、锅炉改造脱硫脱硝等工程总承包类合同。检测活动能否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需根据实际情况判定。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属于技术服务合同。但是,属于当事人一般日常经营业务范围的,或者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不应认定为技术服务合同。节能建筑的整体设计,解决湿热地区应用技术难题,属于技术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