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申报注意事项!
工业和信息化部即将启动第六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为帮助企业更好了解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事项,以下是一些申报常见问题,大家可以了解一下哦~
03、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有什么要求?
答:企业主导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领域等产品。
05、企业主导产品怎样界定?
答:所称“主导产品”是指企业核心技术在产品中发挥重要作用,且产品收入之和占企业同期营业收入比重超过 50%。
答:指标中如对期限无特殊说明,一般使用企业近1年的年度数据,具体定义为:指企业上一完整会计年度,以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期末数为准。对于存在子公司或母公司的企业,按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执行。
答:所称“Ⅰ类知识产权”包括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均不包含转让未满 1 年的知识产权)。
答:所称“股权融资”是指公司股东稀释部分公司股权给投资人,以增资扩股(出让股权不超过 30%)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从而取得公司融资的方式。
答:“国家级科技奖励”包括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以及国防科技奖。
17、创新能力指标中一般性条件对于研发费占比是怎么要求的?
19、专精特新小巨人项目,如果上年度审计报告在截止日期前出不了怎么办?是否可以用报表代替?
非必要提供,有则提供,无则不提供,有提供专审报告对申请有利。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中利润表必须要体现披露研发费用数据。
另外,在“七、产业链配套—是否在产业链关键领域实现“补短板”“填空白”中,说明(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由30字增加至300字,企业可以充分对企业“是否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等情况进行描述说明。建议通过已经获得的省部级认可文件/项目/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报告等印证和阐述。
23、企业总体情况表述字数由500字扩展至2000字,如何撰写?
在“九、其他—企业总体情况简要介绍”中,字数由500字扩展至2000字。修改的可能原因是:在评审过程中,本部分作为评审专家及领导快速了解企业基本情况的重要内容,500字的限制导致部分企业难以通过文字描述呈现给评审专家企业全貌,导致专家评审时所依据的信息量较少,加之评审时间限制,会导致评审的公平性受到一定的影响。现在扩展至2000字,则可以让申报企业条分缕析地充分把本企业的相关情况说清楚,可以提供更多的信息给评审专家,有利于专家公平公正地对企业进行评价,可写的内容虽然增加了,但是更需要画龙点睛,将重点内容完美呈现。
第一数量必须是2项以上,第二是转让的必须满一年以上。看过我们之前发布的小巨人企业画像的朋友们都知道,通过的企业平均拥有16项发明专利;因此,专利数量较少,并且其他指标也是刚达线的企业,很难通过认定!
问题就在于企业如何确定自己的主导产品是否属于重点领域,企业可以参看《产业基础创新发展目录(2021年版)》对照确定,当然也有一些其他判断标准可选。
28、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该指标没达到,其他指标均达到了是否可以?
不可以,大家要重点关注“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这项指标,第六批申报时指的是【(2022年相对于2021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023年相对于2022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2≥5%】,大家在准备申报时要仔细计算一下,确保本项指标是符合要求的。通过的企业均值远大于该数值!
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应于每年4月30日前通过培育平台(http://zjtx.miit.gov.cn)进行企业信息更新。企业需按以上三个层级中的最高层级进行信息更新,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更新企业信息的,取消资质到期后的复核资格。
2021年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需在2024年同步参加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的到期复核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预计将于本年度一季度末统一发布相关要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复核按照2022年6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要求进行!
企业如发生停止经营、跨省迁移等不符合认定标准的情形,直接取消认定;如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被发现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直接取消认定,且至少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涉及上述情形的,将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审定。对于未在3个月内报告重大变化情况的,取消复核资格,或直接取消认定。
不可以,原则上每年第二季度组织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工作,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由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有效期内的地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属地原则自愿提出申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和实地抽查,初审通过的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对被推荐企业进行审核、抽查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