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企业“走出去”,充分利用专利导航机制,提升专利申请质量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民革中央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进行答复,答复函提到: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无论通过PCT途径还是巴黎公约等其他途径申请专利,都可以充分利用专利导航机制,并依托高水平代理服务,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实现有效布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0518号(科学技术类034号)提案答复的函
贵党派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的提案》收悉。结合司法部意见,现答复如下。 提案提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纠纷日益增多、被动应诉多、胜诉率较低等问题,分析了深层次原因,并从提升PCT国际专利申请质量、加强知识产权储备、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建设海外知识产权扶持机制等方面提出建议,我们深表认同。我局高度重视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在提升企业海外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维权指导和支持等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一、关于“提升PCT专利申请质量,加强知识产权储备” 一是引导提升PCT国际专利申请质量。我局通过推广专利导航机制、加强代理机构监管等手段,推动包括PCT国际专利申请在内的专利申请质量提升。近年来,根据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逐步优化政策导向,要求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调整思路,避免直接通过资助、奖励等方式刺激专利申请。积极推广专利导航机制,引导企业在了解现有技术分布和专利申请授权情况基础上,采取合理有效的知识产权布局策略。同时,加强专利代理机构监管,推动代理机构服务能力提升,为企业提供高水平专业化服务。企业“走出去”过程中,无论通过PCT途径还是巴黎公约等其他途径申请专利,都可以充分利用专利导航机制,并依托高水平代理服务,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实现有效布局。 二是推动加强关键技术领域知识产权储备。我局不断加强专利导航工作,整合专利导航试点工程、重大经济科技活动知识产权分析评议试点工作等内容。组织起草《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国家标准,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包括总则、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企业经营、研发活动、人才管理等专项指南以及服务要求等7个标准,其中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即用于指导重点领域和重大科技活动中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工作开展。2021年7月,印发《加强专利导航工作的通知》,指导加强专利导航服务工作体系建设,引导相关地方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在产业规划、企业经营、研发活动等创新活动中广泛应用国家标准,有针对性地增强知识产权创造能力,在关键技术领域加强高质量知识产权储备。 一是及时发布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信息。我局依托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智南针”等,建立美国337调查信息发布机制和中国企业在美知识产权纠纷跟踪机制,针对21起美国337调查案件向71家中国企业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供应对策略建议。定期发布商标海外被抢注预警报告,指导企业加强海外风险防控,合理应对商标纠纷。推动建立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涉外风险防控体系。 二是持续加强专利联盟建设,共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风险。2015年,我局印发《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指南》,指导建立以知识产权为纽带、以专利协同运用为基础的产业知识产权联盟,鼓励各联盟成员在专利创造、保护、运用、管理等方面协同发展,进行多类别、多地域、多层级、多用途的知识产权布局,共同防御外部冲击,应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截至2021年7月底,备案在册产业知识产权联盟成员达105家,在智能装备、新材料、通信及生物医药等领域,围绕产业链上下游核心技术和产品共同构建专利池,加强专利协同运用和联合保护。 三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维权信心。我局大力宣传海外维权成功案例,依托中国知识产权报等媒体,深入报道国内企业商标海外被抢注、专利被侵权等典型案例,2018年以来,累计刊发介绍企业海外维权经验做法等报道近百篇次。同时,根据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及各地方分中心指导案例,编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典型案例集,鼓励涉诉企业宣讲应对经验,帮助更多企业了解海外维权路径,提升维权能力。 四是积极加强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体系建设。2019年7月,我局会同中国贸促会指导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为企业提供海外知识产权纠纷信息咨询、应对指导等公益服务。2020年4月起,先后在北京等12个省(市)设立22家地方分中心,工作网点基本覆盖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诉求强烈的地区。截至2021年上半年,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及各地方分中心累计处理各类指导和咨询案件336件,涉及智能制造、机械、医疗、半导体等重点产业领域,相关服务获得企业高度评价。 一是支持中国律师“走出去”与代理机构“引进来”。司法部制定《中国律师事务所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发展规划(2019-2022年)》,推动我国律师事务所在3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150多家境外分支机构。加强同境外律师行业交流合作,发起设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建立涉外律师人才库,加大涉外知识产权领域律师人才培养力度,为我国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我局研究推动允许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我国境内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加大知识产权服务业开放力度。 二是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我局先后遴选4批201家全国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培育机构,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培育工作,提升服务能力。指导北京等地开展省级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培育品牌机构近200家。 三是指导国内仲裁机构做好知识产权仲裁案件办理工作。司法部指导支持仲裁机构做好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工作,2020年,全国42家仲裁机构共处理知识产权类案件1900多件,案件标的额38亿元。推动部分仲裁委员会设立知识产权仲裁院(中心)等专门机构,提高知识产权仲裁专业化水平。经司法部备案批复,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与调解中心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设立业务机构并实质化运作,提供涉外知识产权争议案件仲裁和调解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司法部等相关部门,认真研究采纳提案建议,扎实推进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一是建设专利导航服务基地,进一步加强代理机构监管与服务水平,助力企业提升专利质量,围绕核心技术加大海外知识产权布局。二是推动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及各地方分中心扩充专家力量,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更具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强化信息供给,提升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三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加快培育一批国际一流的律师事务所,总结推广上海国际争议解决中心有益经验,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提升维护我国企业海外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 最后,衷心感谢贵党派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关注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1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