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等三部门:鼓励支持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质押融资
国知发运字〔202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发展改革委,各银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2021—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国银保监会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16日
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
联系人:陈 伟 马 斌
电 话:010—62086561 62083260
邮 箱:ipyunying@126.com
中国银保监会法规部
联系人:李丽霞 姚 戈
电 话:010—66279624 66279684
邮 箱:lilixia@cbirc.gov.cn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金司
联系人:范 坤
电 话:010—68501838
邮 箱:fankun@ndrc.gov.cn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方案
(2021—2023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决策部署,提高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普及度和惠益面,促进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三部门)决定联合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为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鼓励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一系列工作部署,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银保监发〔2019〕34号)要求,聚焦产业园区,强化“政企银保服”联动,在措施优化、模式创新和服务提升等方面积极行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深入园区、企业和金融机构基层网点,更好服务实体经济,有效缓解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行动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力争实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惠及“百园万企”的目标。到2023年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政策可及性和服务便利度大幅提升,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的普及面显著扩大,被质押专利的实施率明显提高,100个以上产业园区的知识产权质押项目数和质押融资金额年度增长率在20%以上,新增上万家中小微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实现融资。
二、主要行动
(一)措施优化行动。
一是加强调研指导。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对地市政府、国家级产业园区知识产权质押相关工作措施、工作成效进行调研摸底,形成相关政策工具箱和资源库;围绕打通知识产权评估、担保、保险、登记、贷款、质物管理和处置等各个环节,加强对园区和金融机构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的调研指导力度。二是健全激励措施。建立健全政府引导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综合运用保险、担保、风险补偿等方式降低信贷风险;对于资金长期闲置的,要及时调整优化管理办法和使用方式,并加大对产业园区的支持倾斜力度;探索风险补偿的前置模式,在融资出现不良时,先行按比例拨付补偿金,待质物处置后再行清算。三是落实监管政策。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适应知识产权融资特点的授信尽职和内部考核管理模式,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在产业园区设立的科技支行,重点营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品;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用好单列信贷计划和优化不良率考核等监管政策,鼓励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四是积极规范引导。各地方要树立正确的指标导向,不盲目追求扩大质押专利数量,避免层层分解指标、摊派任务,继续鼓励支持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质押,对出现虚构合同、数据异常等情况的及时予以查处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