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科创企业评职称:可凭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
近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印发《天津市“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提到:
着重评价申报人的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坚持“干什么,评什么”、“干的好,就能上”,注重考察人才对产业促进、成果转化、市场收益、企业成长的实际贡献,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做限制性要求,对代表性成果可以“一票决定”。申报人可凭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项目、案例、研究报告、试制总结、工作方案、设计文件及董事长签署的《业绩证明函》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对海内外引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根据业绩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天津市“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做好工作推动和落实。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王延东
联系电话:022-83218426
2021年3月17日
天津市“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和“三评”改革,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支持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发展,推广民营企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模式,营造更优的民营经济发展生态,服务我市高质量发展,市人社局决定开展天津市“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以下简称“专项服务”)。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1年至2023年,利用3年左右时间,聚焦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主要针对我市“十四五”期间拟申请科创板上市的约40家重点民营企业,由市人社局牵头集中开展“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对企业研发团队的研发人才整体进行分专业、分层级职称评价,解决企业研发人才职称评价时“原始职称低、发表论文少、评审周期长”等难题,促进研发团队建设,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满足资本市场上市要求,助力我市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安排
根据我市信息技术创新应用、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板块特点,结合产业人才联盟需求和企业拟上市时间,依托天津市民营企业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民企职称评委会”),采取“按需申报、市区联动、一年多评”的服务模式,精准完成科创企业研发团队中各类工程技术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服务。民企职称评委会根据申报企业的专业分布情况,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
三、评价原则
(一)坚持企业家举荐制。按照科创企业研发人才在研发团队(项目)中的角色和贡献,打破人才现有职称、学历、帽子、论文、奖项等限制,坚持“谁用人,谁评价”,由科创企业负责人签字提名单,提出研发人才从初级到高级的职称申报建议,民企职称评委会对研发团队整体开展职称评价。其中,团队技术带头人可推荐正高级职称,团队骨干可推荐副高级职称,团队成员可推荐中级职称。
(二)坚持以业绩论英雄。着重评价申报人的创新能力、质量、实效和贡献,坚持“干什么,评什么”、“干的好,就能上”,注重考察人才对产业促进、成果转化、市场收益、企业成长的实际贡献,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做限制性要求,对代表性成果可以“一票决定”。申报人可凭企业自主认定的专利、项目、案例、研究报告、试制总结、工作方案、设计文件及董事长签署的《业绩证明函》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对海内外引进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根据业绩水平可直接申报相应层级职称。
(三)坚持“双严”要求。一是严格评审程序。落实“四公开双公示”要求,区人社局严格审核把关,民企职称评委会严格按要求抽取专家、安排监督人员,做好廉政和保密培训,严肃评审纪律,确保评审质量。二是严把评审标准。不设置评审通过率,不迁就照顾,不降格以求,要求评审专家准确把握评审标准,对职业道德和从业操守有问题及申报弄虚作假的予以“一票否决”。
四、评价方式
科创企业在所在区人社局指导下,组织本企业研发团队成员对照职称评价标准申报相应专业、层级职称,破格申报人员须由企业负责人签字举荐。
初级职称及符合相关条件的中级、副高级职称采取企业自主聘任方式,由所在区人社局负责随时受理审核。
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采取专家评审方式。其中,正高级职称增加面试答辩环节。经企业申报、区人社局审核后,民企职称评委会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企业对评审通过人员予以聘任。
五、申报程序
专项服务依托“天津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job.hrss.tj.gov.cn/rsrc/tjwb/mainframe/logindg.html,以下简称“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开展,实行“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评审、网上发证、网上查验”。所有专业实行无纸化申报,人才可以“一次不用跑,就能拿职称”。
(一)公布安排。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向所在区人社局提出职称评审“直通车”服务需求;市人社局汇总各区的申报需求后,协调民企职称评委会公布每次职称评审“直通车”申报的具体工作安排。
(二)申报审核。申报人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相关信息、上传佐证材料,经企业推荐公示、区人社局审核通过后,在线报送民企职称评委会。
(三)评审公示。民企职称评委会在线审核申报人材料,根据有效申报人数和专业方向,在线抽取评审专家后召开评审会议,评审后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四)获取证书。对公示无异议的,在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评审结果,并生成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可在线自助下载打印。
六、组织保障
(一)高度重视,提高站位。“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支持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关系到科创企业和人才的切身利益,有利于增强企业上市的综合竞争力。各区人社局、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和民企职称评委会要把握重点,形成共识,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明确分工,协同推进。市人社局负责统筹“科创企业评职称”专项服务工作的进度安排,指导、监督申报评审工作。各区人社局、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负责对本区及盟内科创企业开展摸底调查、政策宣传、指导申报和聘任等具体工作。民企职称评委会负责做好专家抽取、会议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区人社局、产业人才创新创业联盟要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引导科创企业和人才积极支持和参与,协调解决工作过程中的问题,及时宣传发现的典型案例,让人才享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皆能评价”的人才发展氛围。
来源: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