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种国际专利申请途径,你必须知道!
中国企业申请国际专利的主要途径有三种:PCT、巴黎公约和直接申请途径。很多专利申请人对这三种国际专利申请途径不是很了解。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选择最适合自己的途径来申请海外专利,本文特将这三种专利申请途径的优劣势做一个详细解析,以供大家参考。
一、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主要途径
1. 直接到某个国家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国内代理机构委托国外代理机构到某个国家进行专利申请,申请人需要向各个国家单独递交申请,各个国家的专利部门需要对专利独立进行审批,该方式为传统方式,适用于专利申请所涉及的国家较少的情况。
2.PCT申请
PCT是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的缩写形式,意为专利合作条约,专利合作条约是专利领域的一项国际合作条约;它规定了各个成员国之间在专利申请的提交、检索及审查等方面的合作事项,该方式尤其适用于同时到多个国家申请专利的情况,可以有效地节约程序及费用。
3.巴黎公约途径
申请人在首次提出本国国家专利申请后12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6个月(外观设计)内可向其他“巴黎公约”的成员国的专利主管机关提交申请,并可要求享受优先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专利法》第19条的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
二、PCT申请与巴黎公约途径有何优缺点
巴黎公约途径
“巴黎公约”途径的优势在于:可获得更快的授权。
当企业对于海外专利尽快授权有强烈需求时,建议基于优先权使用“巴黎公约”途径进入其他国家,同时还可以考虑申请提前公开及同时要求实质审查等手段来加快授权。“巴黎公约”途径的缺点在于:准备时间短,申请人必须在12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6个月(外观设计)的短时间内准备好海外申请的文件及资金。由于不同国家申请的语言和形式要求不同,申请人需要提供不同语言的翻译,并做相应程序性准备。
因此,我们建议,如果企业仅需要在少数国家寻求专利保护,其企业迫切需要在某国得到专利授权的情况下,应选择“巴黎公约”途径更为恰当。例如,如果企业有相关产品在某国即将上市;或产品在某国有即将被仿冒的危险,迫切需要专利权遏制仿冒,则建议企业选择“巴黎公约”途径尽快在该国进行专利申请。
该途径前期需要支付的费用相对较多,对于受流动资金等限制的中小型企业来说有些不利。
PCT途径
与“巴黎公约”途径不同,如果申请人选择PCT途径,则可以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局)提交一份中文或英文撰写的PCT国际申请。该PCT申请对于所有成员国自国际申请日起具有正规国家申请的效力。
在提出PCT国际申请之后,国际检索单位会就该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等问题给出国际检索报告和书面意见。申请人可根据该国际检索的结果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并决定是否继续将该国际申请进入各个国家阶段。另外,申请人还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对该PCT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初审。如果申请人选择进入国家阶段,则需要自优先权日起30或31个月内向欲获得专利保护的各个国家专利局办理进入手续并提交申请的译文。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无论国际检索报告还是国际初审报告都对各个国家专利局不具有约束力,各个国家专利局随后会基于本国实践和法律规定对专利申请自主审查并给出审查意见。
PCT申请国际专利的优势
报告和国际初步审查报告的意见,如果申请人认为自己的申请不具备专利性,可能被“无效”,可以选择放弃申请,节约费用;如果认为申请可能被授权,申请人可以根据报告意见在办理进入国家阶段手续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从而增加获得授权的成功率。
申请的语言可以是中文、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等,中国申请人提出国际申请可以使用中文和英文。
PCT途径的缺点
1、类型仅限发明和实用新型:只有发明和实用新型才能通过PCT申请国外专利,外观设计不能通过PCT途径申请专利。
2、时间略长:由于经过了国际阶段,因此,通过此方式申请专利,与巴黎公约途径相比,时间要长一些。
如果申请人打算进入外国国家很少,如少于3个,则PCT程序的优势就无法充分体现出来,此种情况可以选择巴黎公约途径。
以上就是三种国际专利申请途径优劣势的详细介绍,以及它们各自适合哪几种类型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