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同样一个技术却要 同时申请发明实用新型
为什么同样一个技术却要同时申请发明实用新型
同样一个技术方案,代理师却建议同时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很多发明人都觉得难以理解,这是很有中国特色的一个专利制度。
很多中国发明人申请专利,都对发明专利的审查时间颇有微词,专利局竟然需要两三年甚至四五年才能审查结束一个专利,不应该是今天交过去,过三五个个月就审批结束了吗?实用新型专利就很好的满足了大家对于“短平快”的期待,实用新型专利审查一般只需要六到八个月,虽然还是有点长,但是相对于发明专利三五年的时间来说,还是非常人性化的。另外,很多时候,一项技术到底申请发明专利还是实用新型,确实很难下决断,有一定的创新度,但是创新度也不是那么高,申请发明担心最终被驳回,那就啥也没有得到,要是同时申请实用新型,还能保个底,至少先拿到了一个实用新型,然后争取发明。没错,就是我们体育界里,中国队常见的口号:保二争一,我们申请专利就是保证实用新型授权争取发明授权。
所以,针对中国人这种“花钱不想落空”“最快时间获得政府审批”的普遍心理,官方就提供了这样一种非常有意思的中国特色选项。当然,也是有一点要求的,那就是:
(1)在申请时就得声明同时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不能先不声明,后面再声明。
(2)两件申请必须在同一天申请,不能错开时间申请。
按照专利法第九条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的规定,同一个技术方案,即使同时申请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最终如果实用新型先授权公告,发明再要授权时,审查员一般都会要求申请人选择最终要发明还是要实用新型,如果要发明,就要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如果要实用新型,该发明专利就不予授权。
大部分的专利权人显然会选择发明专利授权,放弃实用新型,因为发明保护时限长,而且经过实质性审查含金量更高。但也有部分专利权人选择实用新型,放弃发明,虽然保护时限变短了,但经过实审后的发明专利的保护范围可能变小了,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更大;其次该产品的生命周期本来也不长,没必要通过发明进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