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 | 专利实施许可有哪些种类
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专利实施许可已经成为了企业发展和创新的重要手段。那么,究竟有哪些种类的专利实施许可呢?接下来,我们来一一了解。
首先,我们需要知道什么是专利实施许可。专利实施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将其所拥有的专利技术授权给他人使用的行为。通过实施许可,专利权人可以获取授权费用,而受许可人则可以获得专利技术的使用权,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和技术创新。
那么,具体有哪些种类的专利实施许可呢?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了解。
普通实施
按照普通实施许可合同,合同的被许可方根据许可方的授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按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实施该专利,同时专利权人保留了自己在同一地域和时间实施该专利以及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的权利。
独家实施
依照这类合同,被许可方在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享有对专利的排他性实施权。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可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人以此相同的方式实施该项专利,但专利权人可自行实施。
独占实施
这种合同是指专利权人许可被许可方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以合同约定的使用方式对专利进行独占性实施,从而排斥包括专利权人在内的一切人实施该项专利。
相互交换实施
相互交换实施许可合同是指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就相互允许使用彼此的专利而订立的协议,也称交叉实施许可合同。
分实施
分实施许可合同是相对于基本的实施许可合同而言的,在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中,如果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就同一专利再与第三人订立许可合同,由第三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地域范围内实施该项专利,则被许可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后一种实施许可合同就是分实施许可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