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9〕50号)和《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有关要求,为规范和加强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制定了《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
政策解读:
为规范和加强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使用和管理,深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创新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近日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一、政策出台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十四五”期间,北京市将积极建设知识产权首善之区,深入探索知识产权转化支撑新发展格局的有效路径。按照财政部《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9〕50号)等有关规定,前期,市知识产权局、市财政局印发了《促进专利转化实施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专项工作方案(2021—2023年)》(京知局〔2021〕148号)。近日,市财政局、市知识产权局联合印发《北京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了我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政策有关要求,并就支持方向、支持标准等做出规定。
二、政策出台的意义
制定出台专利转化专项资金实施细则,是我市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激励和保护运用机制的重要举措。其意义主要有:一是《实施细则》发布后,在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能力、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将发挥积极指引导向作用。二是将深入促进专利技术供需对接,提升创新主体专利转移转化的意识和能力,畅通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惠及中小微企业的渠道,释放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涵养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创新发展的时代“生命力”。三是加强和完善专利转化专项资金管理,既是我市构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新格局的重要举措,也是优化首都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的重要保障,在促进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两区”建设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等方面,将会带来积极影响。
三、政策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共分为五章23条,着重在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和标准上进行了明确细化,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采取项目资助、经费奖补等方式给予支持。重点支持八类项目,具体包括:
一是对供给侧专利培育与转化促进项目,给予每家单位不超过30万元经费支持。
二是对重点产业专利运营促进项目,给予每家单位不超过100万元经费支持。
三是对专利交易运营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给予每家单位不超过200万元经费支持。
四是对知识产权集聚区专利运营环境支撑项目,给予每家不超过30万元经费支持。
五是对支持中小微企业获取专利技术,按不超过专利转让、许可合同实付专利技术交易金额的4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年度此项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六是支持企业开展专利质押融资,补贴金额不超过融资服务费用的40%且不超过其实际贷款金额的2%,单个企业年度此项补贴不超过20万元。
七是支持商业银行开展专利质押贷款工作,对于年专利质押登记金额超过3亿元或年质押登记项目数超过20项的,按照质押金额的0.1%给予奖励,单个机构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八是支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工作,按融资规模的0.5%给予奖励,单个金融产品奖励资金不超过50万元,单个主体奖励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四、资金申报和管理
在项目资金申报审核方面,由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项目申报指南、发布项目申报通知、组织评审认定等工作,对项目单位申报情况进行综合审核。通过审核的专项资金支持单位名单,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问题后由市知识产权局将资金按程序拨付至项目单位。
在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方面,项目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提前设定好绩效目标。市知识产权局和市财政局对项目单位使用专利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过程检查和结果绩效评价。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2年1月21日
来源 | 北京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