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如何防被“撤三”?这才是商标使用证据保存的“正确打开方式”
商标注册后,商标使用人在使用商标时,往往忽视了留存证据。在一些商标纠纷中证据却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如撤三、宣告无效等情况下,商标的使用证据,往往决定你的商标是否有效,为避免因拿不出使用证据而吃亏的情况。今天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到底有哪些内容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证据。
商标使用证据保存 1、发票 发票作为经济交往中基本的商事凭证,是记录经营活动的一种书面证明,是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商标注册人应该规范发票的开具和保管,在填写商品、服务名称的同时认真填写商标名称,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力的证据。另外,相对于以手工方式开具的发票,由税控装置打印的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其管理和使用更加严格和规范,因而更具有证明力。 2、合同(或协议) 合同、协议是经济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重要凭证和依据,因此可以作为商标使用的有效证据。但是,很多合同(或协议)条款看似严谨,商标标识却不明显。在订立合同、签订协议时一定要明确标注商标,最好能写上注册商标的名称和注册号,为商标的使用留下有效的证据。 3、广告物品 广告包括在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各种媒体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广告。广告是企业宣传其商标、商品、服务的一种重要方式,商标的标识多处于广告的显著位置,是一种很好的证据材料。 4、 包装物 包装物包括商品包装物、服务用品包装物或容器等。单纯的包装物或容器由于难以确定其印制和使用的具体时间,因此还需要其它证据进行佐证。比如委托印刷时与印刷厂签订的合同等,合同要标明商标名称。 5、产品检验报告 由上级质量监督部门、行业协会等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商品品质的产品检验报告,其手续严格,报告各项内容标注清晰,是一种很好的商标使用证据。 6、商标印制证明材料 商标印制是商标使用的前提条件,因此商标印制的证明材料也是一种证明商标使用的有力证据。 7、其他 其他可以作为商标使用证据的材料还包括产品说明书、产品报关单等。但是所有上述单一的材料都未必能够充分证明一个商标的使用情况,因此往往需要有多种证据材料相互印证,相互关联,形成有效的证据链条,才能充分证明商标的使用情况。 保留好商标的使用证据,再也不用为商标纠纷烦恼啦!